【MMC】医疗・健康服务机构服务协议
第1条(定义)
本条款所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以下各项所述。
(1) “本公司”指上海智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 “签约人”指同意本条款,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手续申请使用本服务且符合本公司签约人要求的医疗·健康服务机构。
(3) “医疗·健康服务”指提供诊疗、配方、健康信息及其他医疗或健康管理的相关服务。
(4) “医疗·健康服务机构”指医院、诊所、配药的药房及其他提供医疗·健康服务的法人、团体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项目(以下简称“MMC项目”)中所涉及的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内分泌代谢科医师分会、国家代谢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上海市内分泌代谢病研究所)、MMC项目中心医院等。
(5) “医疗·健康服务相关人员”指在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工作的医生、药剂师、护士、办事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6) “会员”指,为使用会员服务进行会员注册,且符合本公司注册要求的人。
(7) “会员服务”指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条件,为会员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以下服务。
① 健康信息及诊疗信息的保管和管理,网络连接终端会员及签约人可在本公司规定的条件下浏览相关信息。
② 提供健康信息相关支持。
③ 另行规定的、签约人向会员提供医疗·健康服务相关信息及其他措施。
(8) “本服务”指以下服务。
① 可在“本公司”规定条件下浏览“会员信息”的措施。
② 可由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向其指定的本医疗·健康服务相关人员发送会员的健康信息及个人信息相关邮件的措施。
③ 另行规定的、签约人向会员提供医疗·健康服务相关信息及其他措施。
(9) “本ID/PW”指签约人使用本服务时所需的用户名及密码。
(10) “健康信息” 指通过各类医疗仪器(含MMC项目相关仪器设备)检测所得、会员自主提供、以及本平台经过数据分析处理产生的任何与血压等生物体信息、服药和步数等生活习惯信息及其他与会员健康相关的信息。
(11) “会员信息”指会员的健康信息、诊疗信息、姓名及其他会员信息(结算相关信息除外)。
第2条(本服务)
1.本服务的目的是为了使签约人能顺利地向会员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2.签约人作为专家,应自行判断并自行负责使用本服务,除了向会员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外,不得以其他目的使用本服务。
第3条(本条款)
1.本条款规定了本服务的使用条件等,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适用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本条款与本公司另行规定的各服务固有的使用条款及其他各项规定(以下称“各项规定”)构成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本条款的内容与其他各项规定的内容冲突时,优先适用该各项规定的内容。
3.本公司通过向签约人发送通知的方式更改本条款。通知送达后签约人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视为已同意该更改内容。同时,无论签约人是否已经实际阅读通知,以下时间点各类通知被视为已送达签约人。
(1)通过网页刊登通知的情况下,把通知刊登到指定的网页上时;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的情况下,当邮件服务器记录下签约人在本公司登记的电子邮件地址时;
(3)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当书面通知送达签约人在本公司登记的住址时。
第4条(注册)
1.使用本服务者,需按照规定手续申请签约人注册。
2.申请人在申请签约人注册时,应当认真阅读本条款,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如果申请人对本条款有任何疑问,可向本公司在线客服咨询。
3. 当申请人按照注册页面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申请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本公司达成一致,成为本公司服务平台的签约人。阅读本协议过程中,如果申请人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申请人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第5条(签约人注册要求)
本公司在后续核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符合以下各项规定之一时,可以取消其会员资格。
(1) 申请人并非医疗·健康服务机构或医生时;
(2) 申请使用本服务的申报事项中存在伪造、错误及遗漏时;
(3) 本公司判断申请人有可能没有尽到使用申请相关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时;
(4) 申请人所在地或住址不在中国国内(台湾、澳门、香港除外)时;
(5) 本公司认为申请人申请使用本服务会对本公司的业务执行或技术方面产生障碍时;
(6) 本公司认为申请人不符合签约人资格的其他情况。
第6条(更改申请)
1.签约人在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果签约人是在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工作的医生,则指其工作单位医疗•健康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本公司规定的其他申报内容出现变更时,应立即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申请更改。
2.对于签约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交申请而造成任何损失或其他不利,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7条(解约)
签约人在解除签约人注册时,应按照规定办理退会手续。
第8条(ID/PW的管理)
1.签约人应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严格保管本ID/PW,不得将本ID/PW租借、转让、抵押、寄存、公开给第三方。不得将本ID/PW给第三方使用。
2.为防止不正当使用,签约人应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按照规定手续妥当地修改密码。
3.签约人一旦发现 本ID/PW被盗、遗失、不正当使用及存在这些可能时,应按照规定立即通知本公司”,并按照“本公司”的指示进行处理。
4.“会员”在出示了“本ID/PW”时,“签约人”只可在“本服务”的使用范围内使用“本ID/PW”,并在使用后立即将其归还给“会员”。
5.签约人可在自行判断和自行负责的前提下,在所需的最小范围内,让相关人员使用及管理 本ID/PW,此时不受本条第1款规定的限制。但是,签约人应对相关人员使用及管理本ID/PW承担全部责任。
6.对于因 本ID/PW遗失、被盗、不正当使用给签约人造成不利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9条(使用环境)
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时,需要具备本公司规定的网络连接环境、规定配置的通信设备、软件及其他附带设备。签约人应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设置及准备以上规定的连接环境、终端和设备,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10条(不保证事项)
1.本公司对于本服务中提供的信息,不保证其正确性,不保证对签约人目的的适合性、有用性、完整性、最新性及确定性。
2.对于由于本服务相关的签约人或本医疗·健康服务相关人员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会员及其他第三方之间发生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时,签约人应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本公司参与解决相关纠纷,签约人应提供必要材料协助本公司解决纠纷,并赔偿本公司负担一切费用及损失。
3.对于与本服务的使用有关的,由签约人发送的邮件、填写在网页等处的内容,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11条(禁止事项)
1.签约人使用本服务时,不得出现下列任何一种行为。教唆、助长或帮助下列任何一种行为的,也视作同等行为处置。另外,是否属于下列行为,由本公司进行判断。
(1) 违反本条款或各项规定的行为;
(2) 出于向会员提供医疗·健康服务之外的目的使用本服务;
(3) 利用就诊推荐邮件实施的诊断行为,或利用本医疗机构的广告行为;
(4) 违反或有可能违反执业医师法及其他与医疗行为相关的法律、规则及通知等的行为;
(5) 把在使用本服务时由本公司有偿或无偿转让或借用的通信网关等设备、软件等,用于使用本服务之外的目的的行为;
(6) 取得多个用户名;
(7) 冒充第三方的行为;
(8) 非正当访问本服务或非正当访问本服务所提供的服务的行为;
(9) 发送有害的电脑程序的行为,或导致第三方也可以接收信息的行为;
(10) 对于本服务相关的所有软件进行更改、翻译及改编、分析、反编译、逆向工程,以及类似行为;
(11) 直接或间接妨碍本服务的提供或经营的行为;
(12) 其他非正当的、对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行为。
2.经本公司判断存在下列事由之一时,本公司可不对该签约人进行任何通知催告,立即采取停止使用本服务、注销登记及其他必要的纠正措施。
① 签约人符合第5条各项规定之一时;
② 签约人存在前款各规定之一的禁止行为时;
③ 存在违反本条款及其他使用条件的行为时。
3.如发生前款规定的情况,即使该签约人出现损失,本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对于本公司因前款产生的损失,该签约人须给予赔偿。
4.医疗•健康服务机构不得向非本医疗•健康服务相关人员的人员发送第1条(8)②所规定的邮件。
第12条(知识产权)
本服务中由本公司提供的内容、画面设计、软件、标志等相关版权及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或本公司规定的法人或个人专属所有。
第13条(公布)
只要签约人未明确禁止,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人员可向第三方公布医疗•健康服务机构使用本服务的事实、医疗•健康服务机构的概要等。此外, 签约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应督促使用本服务的医生亦应根据需要,就该公布签署书面同意。
第14条(保密)
签约人事先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漏本公司披露的战略、销售及其他所有营业信息及技术信息,不得用于非本协议目的。但是,可以证明为符合以下规定的信息除外。
(1) 在本公司披露信息之前,签约人已持有的信息;
(2) 不可归责于签约人而被公开的信息;
(3) 签约人从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取得的信息;
(4) 签约人未接触本公司的机密信息,而由其独自开发的信息。
第15条(会员信息的处理)
1.本公司在本公司规定条件的范围内供签约人浏览会员信息及提供会员信息。
2.签约人在本公司要求对会员信息(但是,签约人在使用本服务时输入的会员的诊疗信息除外)进行匿名化、删除或废弃时,应立即进行匿名化、删除或废弃处理。
3.签约人应按规定的使用目的(针对会员的诊疗、配方、提供健康信息及提供其他医疗或健康服务,以及以统计信息等不指定个人的形式进行研究和学术发表等)使用,并且未经会员同意,不可提供给第三方。
4.签约人应遵守适用法律、规则、通知等,为了对会员信息进行安全管理,应在涉及本服务的电脑上安装杀毒软件,同时在报废处理该电脑时,应采取删除会员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且适当的措施。
第16条(管理会员服务项下信息)
签约人成功注册时,即认为授权本公司对于签约人提供会员服务所产生的各项信息进行如下管理。
1. 本公司可将会员服务项下信息用于如下使用目的,并对个人信息进行汇总、归纳、分析及任何形式的编辑,并利用个人信息及健康信息从事其他与下述目的相关的活动。
① 本服务的提供、经营、管理;
② 咨询服务;
③ 活动介绍、抽奖、发放奖品;
④ 医疗、健康医疗事业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介绍;
⑤ 问卷调查;
⑥ 商品和服务的开发、改善;
⑦ 以统计信息等不能识别个人的形式用于研究和学术发表,以及市场营销等。
2. 根据下述规定,将签约人提供会员服务所产生的各项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1) 信息接收方:提供给以下信息接收方。
① 共同经营本服务的公司或者受委托经营本服务部分业务的公司(以下称“合作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以及母公司的子公司
② 其他医疗健康服务机构
(2) 信息接收方的使用目的:上述信息接收方对会员实施以下活动时使用。
① 本条第2款(1)①中规定的信息接收方的使用目的
与本条第1款一致
② 本条第2款(1)②中规定的信息接收方的使用目的
・ 诊疗、配方、健康信息的提供及其他医疗健康服务的提供
・ 以统计信息等不指定个人的形式用于研究和学术发表等
(3) 提供的信息项目:签约人在本服务平台提供会员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信息(含诊疗信息)。
(4) 提供方法:使用互联网网线发送至信息接收方的网络终端等。
(5) 提供信息的承诺:签约人承诺其在使用会员服务的过程中所上传的所有信息、数据及材料均已经得到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授权,可以使用在本公司的所有服务中,并且允许本公司对该信息、数据及材料进行任何形式的编辑、分析及整理。同时,签约人承诺若因本公司在使用其提供的数据的过程中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诉讼、赔偿要求等,其将会补偿本公司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支付的赔偿、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
(6) 停止提供的申请
签约人不同意向第三方信息接收方提供上述信息时,需要申请停止提供上述信息。签约人申请停止提供后,我们将立即停止提供上述信息。但是,关于申请停止提供前已经提供的上述信息,信息接收方可能继续保有并在不能识别签约人信息的前提下使用。
第17条(损害赔偿)
在任何情况之下,对签约人因使用合同或履行本协议而遭受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18条(终止、更改、添加服务)
1.本公司提前1个月以上进行通知后,可以终止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不进行特别通知或获得同意,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名称或规格进行更改或添加。
2.本公司对于前款中的服务终止、更改及添加,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9条(中断服务)
在发生以下中断事由时,本公司无需事先通知签约人,可中断或限制本服务的提供。此外,本公司对于中断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1) 发生集中过度访问、非正当访问、病毒侵入、电脑网络故障等情况时
(2) 发生自然灾害、暴动、恐怖行为及其他不归责于本公司的事由时
(3) 对提供本服务所使用的设备等进行检修、维护或修理时
(4) 接受行政或法院的建议、命令、强制处分等时
(5) 其他出于经营上或技术上的需要,本公司认为需要中断本服务时
第20条(本协议终止后的措施)
1.本ID/PW在本协议终止后失效。
2.本协议终止后,第1条、第2条、第3条、第6条第2款、第8条第5款及第6款、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2项、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4条及第25条仍持续有效。
第21条(不放弃)
本公司未行使本条款或各项规定所规定的任何一项权利时,不视为放弃该权利。
第22条(无效条款的影响)
本条款或各项规定所规定的任何一项条件被视为无效时,其他条件不受其影响仍持续有效。
第23条(权利转让的禁止)
签约人不得将使用本服务相关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以使用许可及其他方法进行处理,或将其用于担保。
第24条(适用法律)
本条款及本协议的适用法律为中国法律。
第25条(约定管辖)
与使用本服务相关的一切纷争,以本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